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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华化学(宁波)码头有限公司新建液体散货码头工程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第二次信息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等相关要求,现将《万华化学(宁波)码头有限公司新建液体散货码头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进行公示,并征求与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有关的意见。

(一)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的查询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通过百度云盘下载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全文;如需查阅纸质报告书,请

与建设单位联系。

百度云盘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SqrqVnSo8mOlMgrFLIQbUw 提取码:orlw

(二)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可能受到本工程影响的有关单位和个人,以及关注工程建设的单位和个人。

(三)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四)公众提出意见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采用电话、电子邮件、信函、来访面谈等方式对本工程环境影响发表自己的看 法和意见。为便于进一步沟通、交流和反馈,公众在发表意见时需提供自己的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

(五)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建设单位征求公众意见的期限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

(六)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万华化学(宁波)码头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大榭开发区环岛北路39号

邮编:315812

联系人:朱银忠

电话:13967826040(周一至周五8:30~17:00)

电子邮件:yzzhu@whchem.com

万华化学(宁波)码头有限公司

2024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