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万华宁波”)拟在现有厂区内实施年产20万吨HDI技改扩能项目。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委托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进行。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有关要求,现将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有关信息公开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年产20万吨HDI技改扩能项目
2、项目选址和建设内容:本项目投资77000万元,于大榭开发区万华工业园万华宁波现有厂区内实施,新增HDl单体产能10万吨/年,新增缩二脲产能1万吨/年;造气装置新增一个12000Nm3/h的冷箱;配套建设光气合成;同时对相关配套公辅设施进行改造。
3、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1)现有工程内容
万华化学目前已建有SP装置、GM装置(原MDI装置划分成SP装置+GM装置)、HP装置(原HDI装置)、造气装置、硝苯装置、联合装置、水性树脂装置及配套废气、废水、固废治理设施,现有工程均执行了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已申领排污许可证。
(2)环境保护情况
①废气治理措施
SP装置:缩合排气送往新建RTO装置处理后排放;
GM装置:光气吸收排气经装置配套盐酸吸收和光气分解系统处理后送往新焚烧炉装置处理后排放;分离系统尾气经光气分解系统处理后送往新焚烧炉装置处理后排放。
HP装置:HDI单体工艺废气集中送GM装置废气处理系统处理;MC装置(原加合物装置)废气经送加合物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送往新RTO装置处理后排放;HP装置罐区呼吸废气送罐区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送往新RTO装置处理后排放;包装废气送包装库活性炭吸附系统处理后送往新RTO装置处理后排放。
造气装置:磨煤废气经喷淋洗涤后排放;低温甲醇洗涤废气经洗涤后排放;气化一级低压闪蒸气经硫回收装置有机胺吸收塔处理后经气液焚烧炉处理后排放;变换凝液汽提尾气经急冷-胺吸收后经硫回收尾气焚烧炉排放;
硝苯装置:硝酸尾气经催化还原处理后排放;硝基苯废气装置内预处理后送焚烧炉焚烧;苯胺废气送焚烧炉焚烧;苯胺各中间储罐尾气送焚烧炉焚烧。甲醛吸收塔排气及甲醛罐呼吸气送装置配套的催化焚烧系统处理后排放。
联合装置:HCL氧化废气经HCl氧化碱洗塔处理后排放。
水性装置:PUD、PUA工艺废气送至洗涤塔处理后送往新RTO装置处理后排放;PA工艺废气经洗涤后送往新RTO装置处理后排放;装置废水处理站废气送往新RTO装置处理后排放。
公用工程:苯胺等储罐呼吸废气和一期污水处理站废气送往新RTO装置处理后排放;苯储罐废气送往新焚烧炉装置处理后排放;盐酸储罐呼吸气及装卸废气经洗涤塔处理后排放;二期污水处理站废气送往新RTO装置处理后排放。
②废水治理措施
万华工业园内各装置工艺废水收集后送厂区污水站进行有效处理后纳管;万华化学(宁波)新材料园内废水收集后经管道输送返回万华工业园污水站处理达标后纳管。
③固废治理措施
厂内设固废仓库对固体废物进行暂存,一般工业固废合理处置;危险废物委托有资质单位安全处置;生活垃圾定期委托环卫部门清运。
④风险防控
企业编制了《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突发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现有厂区应急救援保障体系、环境风险防范措施基本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全部落实,每年度至少举行一次公司级应急预案演练,并对预案演练结果进行总体分析,企业严格执行行业规范及相关要求。
二、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及邮编:宁波市大榭开发区环岛北路39号 邮编:315812
联系人:尤工
联系电话:0574-86756041(周一至周五8:30~17:00)
电子邮箱:hjyou@whchem.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
浙江仁欣环科院有限责任公司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可在以下网页进行下载。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可通过向公示指定地址发送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发表对本项目建设及环评工作的意见看法。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万华化学(宁波)有限公司
2024年6月25日